1. 被拘捕
警察一定要有合理懷疑先可以拉你,亦必須同你解你被捕原因及罪名。
注意!!! 由警察拘捕你開始,你講過既每一個字都會被警察用紙用筆記低,所以留意自己所說每一句話都有可能會成為呈堂証供。
警察一定要有合理懷疑先可以拉你,亦必須同你解你被捕原因及罪名。
注意!!! 由警察拘捕你開始,你講過既每一個字都會被警察用紙用筆記低,所以留意自己所說每一句話都有可能會成為呈堂証供。
2. 警誡
警察會以一堆警試供詞,即係電視成日見到既「你而家涉嫌....唔係事必要你講,你講既將會成為呈堂証供」,而之後你講既所有說話,警察亦會記低,有可能用作呈堂証供。
3. 帶返警署
差人要求你去差館協助調查,一定會話你聽要調查咩案件同埋去警署嘅原因。
注意!!!你可以即刻打電話搵律師陪你到警署,如非正式拘捕,你亦有權選擇任何時間去警署或要求離開。
4. 搜身
差人要有合理原因先可以除衫搜身。
注意!!!警察必須要清楚解釋搜身的原因及級別。亦只可以女警可以幫女性搜身檢查。
5. 落口供
口供是法庭審判時有力既証據,法庭很多時候都是跟據口供來判斷被告是否有罪。
注意!!!被捕人的權利包括
A. 有權拒絕講嘢、簽署或抄寫任何文件,亦可以更改寫得唔啱既地方
B. 有權打電話俾親友、律師
C. 要求由律師陪同底下接受問話
D. 有權要求食物、飲品、休息
E. 如感到身體不適,可以要求停止問話,及到醫院檢查及治
6. 影相+打指模
被捕人士必須影相同打指模。
7. 擔保
有咩擔保條件?現金、人事或者自簽擔保 (如果唔夠錢俾做擔保,可以要求降低擔保金額)
最後,在警署離開時,你可以攞︰
1.擔保紙
2.控罪書
3.口供紙副本
4.扣留時的物品
如想要更多詳細資料,或免費法律諮詢,請留言,或電郵至bowie.zt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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