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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

偷拍冇佢乎?

最近偷拍真係越來越難防,百幾二百蚊就可以買到偷拍既器材,真係幾得人驚﹗聽過好多人明知俾人偷拍左,都諗唔到辦法解決,只能夠自己日日驚俾人post上網,驚俾人知。甚至聽過有人以偷拍到既片勒索ex-女友又或者做援交既女仔,真係可恥﹗

不過﹗惡人有惡報﹗做壞事就一定會得到懲罰﹗無論係做援交定係俾伴侶偷拍,只要當中係涉及恐嚇/ 勒索成分(言語亦包括在內),就已經可以報警﹗不久之前就有一個勇敢報警既受害人成功逃離魔掌,唔使再過住俾人勒索、擔驚受怕既日子。如果身邊仍然有受住同類型困擾既人,記住鼓勵佢地求助。


紫藤教路蒐證 報警結束噩夢

【本報訊】由於案件敏感,案中重要證人X小姐的身份在審訊期間一直保密,除了不能直呼其名外,法庭特在證人台安排兩塊高約六呎半的屏風遮掩,X進出法庭時亦以寬大帽子及口罩將容貌完全掩蓋,在庭人士只能憑X嬌小的身形及嬌柔的聲音想像其外貌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X最後再向另一關注性工作者權益組織「紫藤」求助,因「紫藤」一向有處理性工作者的個案,故決定派社工跟進,並勸X報警及不要付錢予被告,又提議X盡量先搜集證據,X最終於同年十月在「紫藤」社工陪同下報警揭發事件,望可正式結束多年困擾。

「風雨蘭」所屬機構──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回應說,沒有印象有這個案,但她認為很奇怪,因為一般來說,熱線收到涉及性暴力的求助電話,職員都會邀請求助人上來面談,而不會拒絕提供服務。

裸照勒索援交女 保險經理囚1 年

【明報專訊】已婚保險經理涉以援交少女的裸照及性交片段,要脅對方交出逾萬元及性交,早前被裁定兩項勒索罪成。裁判官直斥被告做法令人惡心、行為可鄙,判囚1 年。

官斥被告行為可鄙

被告鄧偉雄(35 歲)親撰求情信,指自己愧對妻子, 「錯誤的是用錢買性服務,維持了一段不正常的男女關係」,他又指對遭檢控一事大為震驚,完全出於意料之外。裁判官指出,信件內容看來,被告僅認為自己是道德上犯錯,對他的悔意存疑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出,被告作為一名有事業、有經濟能力的成熟男子,卻使用裸照去勒索一名無權無勢、年僅21 歲的少女學生,令人惡心;又指被告令事主終日惶恐不安,飽受重大壓力,每次重提此事都難受得落淚,但被告卻否認控罪,要事主再一次覆述令她羞愧的過去,是在她的傷口上灑鹽。


控方案情指出,事主於2006 年在援交網站結識被告,此後發展性關係,至07 年底事主欲結束援交生涯,但被告以裸照要脅她繼續性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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