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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

做援交究竟會唔會俾人拉?

做援交究竟會唔會俾人拉?

問︰「我夠秤,又唔係agent,點解會俾人拉?」究竟有冇「不能援交」d條法例?
答︰其實香港暫時並未有法律直接指明從事援助交際是犯法,但如果在公眾地方主動開口向有可能成為客人的人提及金錢及服務,就會觸犯以下法例。

第200章刑事條例 - 第147條 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
最高刑罰:罰款$10,000及監禁6個月
其他可能︰感化令、社會服務令

禁即係點樣先會犯法?
雖然暫時冇「不能援交」d條法例,但係請注意﹗
據以往個案,警方會以「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」拘捕女仔﹗
即係,只要你o係一個公眾場合、主動地向其他人提供性服務,你就會犯d條法例喇。

節單d黎講,以下情況都係可以構成罪行: